可以根据自身的工作与生活需求,办理留学人员工作居住证或留学人才引进。需要办理留学人员工作居住证的小伙伴,可以直接到各区县的人力社保局或海外学人中心办理即可。对于申请留学人才引进,之前只能通过各区县人力社保局和海外学人中心两个通道申请,此次流程优化后,除了这两个申请通道外,用人单位还可向:
1.公司注册地所在区人力社保局;
2.根据人事管理权限向市属各委、办、局,各企业集团(总公司),各市属科研院所等市级主管部门申请,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
3.市人才、双高人才、外企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外商投资服务中心存档单位申请,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
详解:在国外取得硕士学位以上(含硕士):落户北京的留学生必须在国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这里的硕士学位,留学生回国后必须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才算数。且在办理落户时,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也是必须提交的证明材料之一。
在国外留学时间呆满360天以上:很多同学对这个时间的计算存在误区,这里的360天并不是简单的指一年的意思,而是指留学生在留学国在学制时间内呆满360天,如果在留学期间存在中途回国或是去其他国家旅游,都是需要扣除这个时间的。对于很多一年制学制的留学生,呆满360天的条件是很难达到的。
学业结束回国两年内申请:这个时间是从学业结束毕业回国开始计算,具体的时间参考毕业证的时间及护照上最后的出入境时间。另外,留学生办理落户,还存在一个预约的时间,所所以实际上能办理落户的时间没有2年。
指标:留学生回国后办理落户北京,需要一定的指标,并不是说满足以上条件,就可以办理。而大部分的单位并没有落户的指标,这也是造成留学生落户北京难的一个重要原因。就业单位没有指标,也可以选择挂靠在别的有落户指标的单位上,但是办理落户时,还需要提供就业单位的就业合同和社保证明,而这里的就业合同和社保证明就不再是你原本就业单位的合同和社保证明,而是你挂靠单位的合同和社保证明。
当你毕业还未出国时,应该将自己的档案转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这会为之后办理户籍提供更大的方便。档案非常重要,经常有同学回国后发现找不到自己档案了,然后奔波于户籍地和毕业学校之间,非常麻烦。
在留学期间需要拿到一个证明:归国留学人员证明。需要注意的是,获取留学生的两项重要福利,即购免税车和落户都需要用到这一证明。而且这项证明办理的时间较长,如果等回国再办理,光等待就会浪费很多时间。毕业后就得立即办理学历认证。这一项是回国办理的,也就是同学们回国要处理的第一件事,办理时间前后需要20天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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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生入北京户口的条件包括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用人单位已经依法与留学回国人员建立劳动人事关系、职员与单位已经签订一年期以上(含一年)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等。
1.在国外获得硕士(含)以上学位;出国前已获得博士学位,出国进行博士后等访问研究。2.出国留学一年以上。3.学成回国两年内递交申请材料。4.年龄45周岁(含)以下。5.出国前已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