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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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农业大学学生可以公派出国留学。
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选拔原则
1、选派工作应与我校学科及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或导师的科研工作相结合;
2、选派一流学生,到国外一流院校(专业),师从一流导师;
3、个人申请,导师推荐,公开选拔,择优推荐,签约派出。
申请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的条件
1、申请人应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和科教事业,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现代化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科研潜力,具有作为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气质,外语水平符合国外院校的入学要求(如国外接收院校无语言要求,则外语水平应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相应标准);
3、申请人身心健康;
4、申请出国攻读博士学位者,当年应已被推荐免试确定为我校硕士生,或为我校非定向委培的在读硕士生(含未进入博士阶段的硕博连读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岁;申请作为联合培养的博士研究生,须为在我校在读的非定向委培的一、二年级博士生(含已进入博士阶段的硕博连读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及正在境外学习的人员不得申请。
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选拔程序
1.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
申请人准备下列材料(一式一份),提交到所在学院:
(1)《华中农业大学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申请表》;
(2)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复印件;
(3)在读期间学习成绩单(加盖公章);
(4)在读证明;
(5)国外院校入学通知书(攻读博士学位);
(6)邀请函复印件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研修计划和联合培养协议(联合培养研究生);
(7)免学费或对方提供工作机会的证明;
(8)二级(含)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学校留存);
(9)外语水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