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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基金委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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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基金委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条件)摘要: [db:Intro]...

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条件是: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外语水平达到规定的要求;

3、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4、符合有关奖学金项目选拔简章的具体要求;

5、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应为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或在校学生,年龄满18周岁。

一、国家公派留学注意事项

1、公派留学学生需要在出国前与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且缴纳出国留学的保证金,与此同时该协议书还需要公证,公证后的协议书才会正式生效;

2、公派留学,提前获得学位并且回国会被认为是提前完成留学计划如期回国,若留学生在留学期间改变国籍,意味着放弃国家公派留学身份。

二、哪些学生可以申请国家留学基金?

1.博士:

(1)在中国攻读博士学位,通过国内外学校联合培训项目,想出国学习半年到两年的学生。

(2)申请外国学校博士,硕士毕业后直接出国攻读博士学位三到四年的学生。

2.硕士:

(1)申请外国学校硕士学位,本科毕业后直接出国攻读硕士学位一到两年。

(2)在国内攻读硕士学位,通过国内外学校联合培训项目,想出国攻读三个月至一年的学生3.艺术研究生:

这类比较特殊,是指满足上述四类中一类的学生,如果专业是艺术设计,你可以选择申请这个,但上述项目和艺术只能选择一个,不能同时申请。

法律依据: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章程》

第二条 基金委的宗旨是,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负责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和外国公民来华留学的组织、资助、管理等工作,以利于发展我国与各国教育、科技、文化交流和经贸合作,加强我国与世界各国人民之间的友谊与了解,促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世界和平事业。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项目简介

2022年08月15日 18:00 点击:[825]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China Scholarship Council),简称“留基委”,是直属于教育部的非盈利性事业法人单位。国家留学基金主要来源于国家留学基金计划的财政专款,同时也接受境内外友好人士、企业、社会团体及其它组织的捐赠、资助。

留基委的宗旨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负责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和外国公民来华留学的组织、资助、管理,以利于发展中国与各国教育、科技、文化交流和经贸合作,加强中国与世界各国人民之间的友谊与了解,促进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世界和平事业。2022年主要资助项目包括:

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计划选派650人。选派类别包括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和博士后。

2.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计划选派9600人,选派类别包括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4000人)和联合培养博士生(5500人);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计划选派100人,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

3. 高校合作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计划选派470人,选派类别包括访问学者和博士后。

4. 地方和行业部门合作项目计划选派900人,其中,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700人,选派类别包括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和博士后;与行业部门合作项目200人。

5.国际组织人才培养项目计划选派850人,其中国际组织实习项目550人,选派类别包括实习生、访问专家等;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300人,选派类别包括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硕士生。

6.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和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计划选派2230人,选派类别包括访问学者、博士后、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生、攻读学士学位本科生和本科插班生。

7.艺术类人才特别培养项目计划选派300人,选派类别包括访问学者、博士后、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硕士生。

8.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计划选派300人,选派类别包括访问学者、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硕士生。

9. 国外合作项目计划选派4700人。国外合作项目是指与外方机构签署协议并由中外双方联合评审、联合资助的项目,如国家留学基金委剑桥奖学金、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与瑞典皇家理工学院合作奖学金、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等。

项目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根据项目具体规定,对部分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具体各年度项目说明请赴官网查询:https://www.cs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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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包头师范学院外事办公室 copyright@ 2013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成立于1996 年,是直属于教育部的非盈利性事业法人机构。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设委员会和秘书处。委员会为咨询审议机构,秘书处为常设工作机构。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管理、使用国家留学基金;用法制和经济手段管理出国留学和来华留学事务, 合理确定有关资助项目与方式;制定管理规章,发挥基金使用效益;受委托管理各项与国外双边、多边交换或单方奖学金,资助有益于中国教育事业和对外友好关系发展的项目;与境内外相应机构开展交流合作,并接受委托管理有关教育交流和科技合作方面的其它事务。

国家留学基金主要来源于国家财政拨款,也接受并积极争取国内外捐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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