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环能国际(01102)发布公告,于2024年7月22日,该公司两间间接全资附属公司(第一卖方PeakBusinessWorldwideLimited及第二卖方EnviroEnerg...
环能国际(01102)发布公告,于2024年7月22日,该公司两间间接全资附属公司(第一卖方PeakBusinessWorldwideLimited及第二卖方EnviroEnergyCapitalInvestment(BVI)Limited)分别与买方亨通环球商旅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订立首份买卖协议及第二份买卖协议。
根据首份买卖协议,第一卖方有条件同意出售而买方有条件同意收购首批销售股份,即第一目标公司的全部已发行股本,代价为1港元。
根据第二份买卖协议,第二卖方有条件同意出售而买方有条件同意收购第二批销售股份,即第二目标公司的全部已发行股本,代价为1港元。
出售集团为第一目标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即环能国际贸易、辽宁淘气宝及环能实业;及第二目标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即环鑫新能源。出售集团主要于中国从事物业投资。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环能国际拟出售两间目标公司的全部已发行股本公司正与中国地方政府探讨透过出售出售集团的方式结清有关其他应付款项及贷款。完成后,买方拟将继续与地方政府联系,以根据地方政府的指示,落实转让中国附属公司股权及/或出售集团资产及负债。
出售集团主要于中国从事物业投资业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该业务仅产生收入约120万港元,惟招致融资成本约1170万港元。因此,在避免招致进一步融资成本的出售事项不会对集团的经营及财务表现产生重大影响。完成后,集团的资本负债比率可能会随着债务减少而降低。
基于上文所述,公司认为,出售事项仅代表出售集团于出售集团项下的资产,以清偿上述贷款及其他债务,从而可能解决公司核数师所出具对综合财务报表的相关保留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