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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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经费实行年度预算定额管理办法,由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按规定进行编制并由国家教育委员会按照第七条所列依据,结合国家财力的可能进行核定。
费用划分凡属国家教委正式计划派出的公费留学人员,在规定的学习期间的费用,其开支范围按项目划分为两类。
包干费用包干费用部分,包括伙食、住宿、交通、个人零用、交际(限进修生、研究生)及教材书籍补助费等,按月或按季发给留学人员本人包干使用,不足月的按日计发。
包干费用标准包干费用标准由使(领)馆根据所在国的情况,以保证留学人员的正常学习和生活的基本需要为原则,提出方案,报经国家教委批准后执行。
调整标准留学人员包干费标准确定以后,如当地主要生活用品物价上升,要求调整标准的须报经国家教委批准后方能调整。
非包干部分非包干部分,包括学费、医疗费(凡有医疗保险的国家,可由使领馆统一组织参加医疗保险)、休假和结业回国旅费、因公到使(领)馆的交通费以及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补助费等,由使(领)馆按规定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