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校保留其学籍至退役后一年。超过一年仍未办理复学手续的,则不再保留学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五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按照兵役机关的安排在当年进行初次兵役登记。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的安排,负责组织本单位和本行政区域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初次兵役登记。初次兵役登记可以采取网络登记的方式进行,也可以到兵役登记站(点)现场登记。进行兵役登记,应当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保留学籍当兵留部队了怎么办
一、大学生当兵学籍保留到复员后第二年
学籍一般是保留到复员后第二年。大学新生也好,在校生也好,一般学校给予保留学籍的时间是到服完义务兵役后的第二年,就是你如果义务兵退伍当年就可以继续上学,或者第二年继续上学。
二、大学生入伍保留学籍怎么办理
首先,入伍高校新生在报名应征时可持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到应征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也就是《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
其次,批准入伍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加盖公章,
最后,连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高校招生部门,由高校出具《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交入伍高校新生或受委托人保管。
退役后可以在退役当年或者第2年高校新生入学期间,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录取高校办理入学手续。
三、大学生当兵保留学籍年限
年满18至22岁的在校男性大学生,年满18至20岁的在校女性大学生,均可应征入伍。对自愿入伍的在校大学生,可保留学籍至其退出现役后一年内。应征入伍大学生退役后,可回原学校原专业复学,经学校批准也可转换专业。退役复学后,原本科学生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四、在校大学生当兵享受什么待遇
1、服义务兵役期间发放义务兵津贴,第一年为每月850元,第二年为每月950元。
2、服义务兵役期间,大学生士兵家庭由批准入伍地发放优待金,具体标准为按我省年平均最低工资标准的150%计发。
3、义务兵退出现役后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
4、高校在校生或毕业生义务兵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具体标准为: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5、以2017年毕业的四年本科为例,服役2年,经济待遇约18.3万元(以上是按全省平均水平计算,具体标准以各县(市、区)公布数据为准)。
6、在校生参军入伍可以保留学籍,退伍后的两年内可以选择复学。
7、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我省规定录取比例不低于70%。
8、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9、每年考录公务员时定向考录数量不低于当年列入人员范围的全日制本科大学生退役士兵人数的10%,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数量不低于当年列入人员范围大学生退役士兵人数的10%。
10、服现役满12年、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后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11、在部队表现优秀的,满足一定条件可选拔为军官。
法律依据
《兵役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
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公民,免服兵役。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不得服兵役。
办理保留学籍手续需提供本人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和《应征入伍保留学籍申请表》交学校武装部办理,退伍后2年内可入学。
“保留学籍”指正式获得学籍的学生因故中断学习但又不符合休学条件,经学校批准后所保留的学习资格,以一年为限,期满可向学校申请复学。在此期间不享受在校生和休学待遇,不得报考其他学校。
相关法律规定,义务兵入伍前原是学校(含中等专业学校和技术学校)未毕业的学生,退伍后要求继续学习而本人又符合学习条件的,在年龄上可适当放宽,原学校应在他们退伍后的下一学期准予复学。
如果原学校已经撤销、合并或者由于其他原因在原学校复学确有困难,可以由本人或者原学校申请县、市以上教育部门另行安排他们到相应的学校学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三十八条
根据军队建设的需要,军队院校可以从青年学生中招收学员。招收学员的年龄,不受征集服现役年龄的限制。
第三十九条
学员完成学业达到军队培养目标的,由院校发给毕业证书;按照规定任命为现役军官或者军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