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yezi666

留学垃圾(中学生留学利大于弊)

yezi666 2023-12-29 146
留学垃圾(中学生留学利大于弊)摘要: [db:Intro]...

1.留学含金量降低 a.国外大学教学质量参差不起, 特别是与国内合作办学的以及中介推荐的大学,要不专业垃圾,要不就是学校垃圾 b.签证难度大大降低, 语言要求大没有这么严格,导致学生出国学习的效率质量降低 c.中国留学生越来越多,华人圈子越来越大,在国外就更像找同说一种语言的朋友。学生不讲英文,英语能好吗?有学生甚至还说,英文比当初在国内还差了。2.都是独生子女, a.出国不再是件苦事,家长也不舍得让孩子在外面吃苦,结果在国外养成了奢侈,攀比,私生活不检点等问题。参考留学垃圾此歌。 b.自理能力,独立能力,自制能力,与人交际能力,都是独生子女产生的问题,这也导致了留学垃圾存在的原因之一。3.作为一个中学生,出国之后对自己的管理是个很巨大的问题,即使有亲戚,仍然或多或少存在交流的缺失,这样就有可能造成一些半途而废的问题发生.4.中学生出国留学用的只能是父母的钱,年纪比较小,对于学习的问题有些时候考虑不是很完善,就会造成浪费,也加重了家庭负担.5.异国他乡,语言终归存在问题,去外面上课,学习上没有了家庭时刻的关注,就容易发生一些问题,然后丧失了学习的机会和信心,导致自暴自弃,因为此时回国学习已有了一些差距.6.就是有很多潜在的危险. 像我身边就有朋友出去租房子的时候被偷拍啊, 还有被被骗钱的,因为他们都觉得留学生有钱.一旦认识了居心不良的人,就很容易被欺负的7. 就是可能会浪费很多时间去适应这个社会.比如说我的语言问题不是很打,但是因为不了解制度还有一些常识, 我就白白多读了一年这里的高三,那=我进大学的时候就比别人都大了.8. 朋友圈子会变小中国的朋友长时间不联系了慢慢就感情淡了,这里的朋友每个人都很不定性 总换地方,而且真的能深交的也不过. 因为虽然大家都是中国来的,但是那么大个中国大家的背景文化还是有很大差异的.9. 父母. 他们对你的思念之情真的是无法想象的.自己拼命工作挣钱为的就是让孩子离开自己? 很痛苦. 而且除了像伦敦啊,纽约啊,温哥华啊,巴黎啊这个档次的城市,其它的外国的城市真的没法跟中国的比!!! 差太远了. 我爸妈就觉得是把我送出来吃苦了.10.中国的大学虽然世界综合排名不高,但是他专科排名有的是很高的.因为不是国际性大学, 没有那么大的综合实力所以排名不好. 所以说在中国的大学是可以学到真东西的.11. 很多有钱人家的小孩,国内学不好就出国,出国的结果就是变更坏,这个不用多说大家也知道为什么吧.

下面是某节目关于出国留学的辩论资料,仅供参考

正方:中国政法大学 高中毕业生出国留学利大于弊

反方:武汉大学 高中毕业生出国留学弊大于利

片段1.正方:请问对方辩友,对待现在高等教育国际化的潮流,我们应该持开放的态度呢,还是闭守的态度?

反方:开放的态度。

正方:对方辩友回答得很好,那么高中毕业生出国留学去接受国外的高等教育,去利用国外的高等教育资源是不是国际化的应有之意呢?(从对高等教育国际化应持开放的态度自然过渡到高中生接受国外高等教育的态度。)

反方:我们要兼收并治,要吸收国外的文化,首先要有自己的文化本根,要有独立的自我,而高中毕业生缺乏的正是这两点,也许在大学生看来是“万紫千红总是春”,可是在高中毕业生看来就是“乱花渐欲迷人眼”。(以积极的态度肯定对方观点中的正确部分,同时强调吸收国外文化的前提是要有自己的文化本根,肯定中有否定,客观公允地支持了自己的论点。)

正方:对方辩友何以对高中毕业生的文化接受能力有那么差的自信心呢?请问对方辩友,高中毕业生接受过多少年的国民教育呢?

反方:12年的国民教育。可是我也知道教育部最近提出,要把我们的高中课程50%都改为文言文,说明什么,说明以前学得不够啊。

正方:对方辩友,现在我们高中毕业生在高考之外有了别的一条出路,以前是自古华山一条路,现在是条条大路通罗马,请问对方辩友何弊之有啊?(避开对方话题,及时转换角度,从利于自己的方面展开论述。)

反方:条条大路通罗马当然是好的,可是要看这条路是不是好走,如果走到半路摔下去了,您说好还是不好呢?

正方:武汉大学的前校长周丰升、范秀花都是十七八岁出国留学,请问他们摔下去没有呢?(举出相反有力的事实论据来反驳对方。)

片段2.反方:发展心理学研究表明,绝大多数年轻人要到20岁以后才能克服自我成熟的危机,而高中毕业生的年龄一般不超过20岁,请问是或不是?(用科学研究结论为自己的观点做铺垫。)

正方:当然是不超过20岁,可是对方辩友无非就是告诉我说,高中毕业生的心理不够成熟,但是不成熟需不需要去成熟一下呢?“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就是告诉我们一个人才的成长恰恰需要环境的磨炼。

反方:我方的科学依据来自发展心理学权威,对方辩友既然说不一定,请问您的科学依据在哪里?

正方:我方的科学依据来自我国基础心理学研究,它表明十七八岁的人心理已经渐渐成熟,因为他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是成年人,而高中毕业生恰恰就属于这一年龄阶段。

反方:请问法律上的完全责任年龄和心理上的成熟是不是一个概念?(抓住对方概念上的偏差“症结”,言之凿凿,一矢中的,让人明了要害所在。)

正方:法律上的完全行为责任年龄恰恰是从心理学的责任年龄抽象出来的,对方辩友难道连这点还不知道吗?(设法找出偏差中的连接点,弥补根本观点的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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