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db:Intro]...
可以,但要符合以下条件:
1.在国外院校获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2.在广州市属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或在个体工商户工作、在广州创办市属企业或设立个体工商户。
3.持有《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的国外进修、访问学者、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
4.年龄符合以下要求:
学士学位年龄40周岁及以下
硕士学位年龄45周岁及以下
博士学位年龄50周岁及以下
5.社保缴纳情况符合以下要求:
硕士及硕士以上,须在本市单位有社保记录;
本科,毕业起起两年内申请,须在本市单位有社保记录;两年后申请,须在本市市属用人单位有连续6个月的的社保记录。
准备材料
1.《留学人员引进人才入户申报表》
2.本人户口簿。(提供申请人户口本首页、个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3.迁入本人或直系亲属房产的,提供房产证或《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
4.用人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的,须提供申报人的录用证明、增人计划卡等入编材料;申请人所在单位在省参加社会保险的,还需提供引进单位在省连续参加社会保险的历史缴费记录(在广州市参保并可查询的不用提交)。
5.申报人有家属随迁的,须提供结婚证(国外结婚证需提供翻译公材料)、随迁家属身份证、户口簿、子女出生医学证明;个人为离婚人员且有家属随迁的,除提供随迁家属资料外还须提供离婚证、协议书(民事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申请人随迁子女在国外出生的,须提交国外出生证明材料及翻译公证材料。
6.持有《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的国(境)外进修、访问学者、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提供国内最高学历、最高学位证书及最高学历、学位证鉴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