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热点|信披违规、虚增利润,新亚制程及相关负责人被处罚
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朱峰
(002388)11月11日晚间公告,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股票自11月12日开市起停牌一天,11月13日开市起复牌;股票自11月13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简称将变更为“ST新亚”。公司及相关负责人被浙江证监局处罚。
根据公告,今年1月10日,曾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11月11日,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据告知书,新亚制程及其时任实控人、董事徐琦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调查完毕。当事人涉嫌违法的事实主要有两点,一是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二是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不准确,导致相关定期报告虚增利润总额。
具体来看,2022年10月8日,新亚制程通过支付保理业务款项的方式对外转出26,642万元,资金经划转,最终用于时任实际控制人、董事徐琦及其关联方,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51%,相关款项2022年底转回。2023年1月,新亚制程以同样方式转出被占用资金,涉及本金27,139.32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85%。截至2023年3月底,所涉占用资金已全部归还。新亚制程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构成《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所述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此外,新亚制程未能恰当计量对深圳市新中教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不准确,导致2022年年报、2023年半年报分别虚增利润总额1866.62万元、858.48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30.83%、50.54%。公司2022年年报、2023年半年报相关财务数据及披露不真实、不准确。新亚制程该行为构成《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据此,浙江证监局拟决定对新亚制程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对徐琦、许雷宇等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0万元到60万元的罚款。
资料显示,新亚制程主营业务为专注于(电解液、胶粘剂)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电子信息产品销售服务业务。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为15.76亿元,同比增长0.95%;归母净利润为62.47万元,同比下降92.99%。
根据三季报,新亚制程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5.72亿元,同比增长4.33%;归母净利润-939.45万元,同比下降981.54%。
新亚制程最新股价为5.87元,市值为3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