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条件是: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外语水平达到规定的要求;
3、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4、符合有关奖学金项目选拔简章的具体要求;
5、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应为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或在校学生,年龄满18周岁。
一、国家公派留学注意事项
1、公派留学学生需要在出国前与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且缴纳出国留学的保证金,与此同时该协议书还需要公证,公证后的协议书才会正式生效;
2、公派留学,提前获得学位并且回国会被认为是提前完成留学计划如期回国,若留学生在留学期间改变国籍,意味着放弃国家公派留学身份。
二、哪些学生可以申请国家留学基金?
1.博士:
(1)在中国攻读博士学位,通过国内外学校联合培训项目,想出国学习半年到两年的学生。
(2)申请外国学校博士,硕士毕业后直接出国攻读博士学位三到四年的学生。
2.硕士:
(1)申请外国学校硕士学位,本科毕业后直接出国攻读硕士学位一到两年。
(2)在国内攻读硕士学位,通过国内外学校联合培训项目,想出国攻读三个月至一年的学生3.艺术研究生:
这类比较特殊,是指满足上述四类中一类的学生,如果专业是艺术设计,你可以选择申请这个,但上述项目和艺术只能选择一个,不能同时申请。
法律依据: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章程》
第二条 基金委的宗旨是,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负责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和外国公民来华留学的组织、资助、管理等工作,以利于发展我国与各国教育、科技、文化交流和经贸合作,加强我国与世界各国人民之间的友谊与了解,促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世界和平事业。
年龄不超过35(含)周岁,具有中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主要分为在职人群和在读人群,在读包括本科应届毕业生/硕士应届毕业生/硕士一年级在读/博士一年级在读,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且申请时应已经获得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
申请者还需要满足身心健康,心理健康,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无违法违纪记录,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等条件。
注:不是所有人都可以申请哦。以下人员不可申请: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CSC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CSC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五年等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