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境外停留360天,若中途回国,回国期间的时间,不算人360天内)。
2.获得中国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硕士或硕士以上学历。
3.入境回国日起,2年内提交落户申请。意思是从你回国那一天起,一直到你收到留学服务中心通知,把落户材料交到留学服务中心的那一天,间隔不能超过两年。
4.提交申请前需要和用人单位协商好,是否单位有落户资格,落户资格又是否给你,并不是每个企业都有落户资格的。
5.与在京用人单位已签订劳动人事关系,劳务合同期限必须1年以上,并且参加社保。需缴纳社保3个月以上方有资格提交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海归落户上海政策:
1、留学人员应在回国后2年内来本市并持续在本市工作,与本市相关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按规定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符合下述第四条第一款条件的除外)。
2、符合本条第一款前4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符合本条第一款第5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12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1.5倍,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过渡期内每年的缴费基数以官方对外公布的数字为准。
3、留学回国人员应为单位紧缺急需并发挥重要作用、需长期使用的人才,与单位依法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合同有效期在2年及以上,且自网上受理之日起有效期在3个月及以上(如合同约定有试用期的,需完成试用期后方可申报);派遣人员原则上不属于申办范围。
申请上海户口需要提交材料:
1、有效身份证明和《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
2、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的证明;上海市区、县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个人所得税或企业纳税完税证明;
3、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证明及相关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4、现居住地计划生育证明及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5、本人的或者同意接受落户的单位、亲属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者租用公房凭证;
6、相关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综上所述,根据过往的趋势和政策,上海城市人口控制指标可能会继续保持相对严格,对落户人口的资格限制将更加严格。未来的政策也可能会优先考虑高端人才和创业型人才等具有特殊背景和优秀能力的人士。建议您关注上海市政府官方网站和相关媒体,及时了解最新政策动态。
法律依据:
《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第九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收到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材料后,对申办材料齐全的,应当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对申办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告知持证人员补齐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