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条件是: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外语水平达到规定的要求;
3、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4、符合有关奖学金项目选拔简章的具体要求;
5、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应为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或在校学生,年龄满18周岁。
一、国家公派留学注意事项
1、公派留学学生需要在出国前与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且缴纳出国留学的保证金,与此同时该协议书还需要公证,公证后的协议书才会正式生效;
2、公派留学,提前获得学位并且回国会被认为是提前完成留学计划如期回国,若留学生在留学期间改变国籍,意味着放弃国家公派留学身份。
二、哪些学生可以申请国家留学基金?
1.博士:
(1)在中国攻读博士学位,通过国内外学校联合培训项目,想出国学习半年到两年的学生。
(2)申请外国学校博士,硕士毕业后直接出国攻读博士学位三到四年的学生。
2.硕士:
(1)申请外国学校硕士学位,本科毕业后直接出国攻读硕士学位一到两年。
(2)在国内攻读硕士学位,通过国内外学校联合培训项目,想出国攻读三个月至一年的学生3.艺术研究生:
这类比较特殊,是指满足上述四类中一类的学生,如果专业是艺术设计,你可以选择申请这个,但上述项目和艺术只能选择一个,不能同时申请。
法律依据: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章程》
第二条 基金委的宗旨是,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负责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和外国公民来华留学的组织、资助、管理等工作,以利于发展我国与各国教育、科技、文化交流和经贸合作,加强我国与世界各国人民之间的友谊与了解,促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世界和平事业。
本文将介绍国家留学基金申请人的基本条件,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申请流程。
良好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申请人应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申请人应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留学基金资助条件申请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应为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或在校学生,年龄满18周岁。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身体健康、心理健康申请人应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其他具体要求申请人应符合申请项目的其他具体要求。
暂不受理的申请人暂不受理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五年的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