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便利各类人才特别是青年人才在琼落户,海南进一步放开落户限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可选择在我省任一城镇申请落户:
1、按我省有关规定认定的高层次人才;
2、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才;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才;
4、上年度工资性收入达到30万元以上,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5万元以上的来我省就业人才。上述标准随我省人均工资水平变化适时调整;
5、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在我省所聘用企业以技术入股,入股估值不低于150万元、占股不低于注册资本10%的创新人才;
6、在我省领办、创办企业,其产品符合我省12个重点产业支持方向,并为所在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个人实际出资不少于150万元(不含技术入股)的创业人才;
7、教育部“985工程”“211工程”高校本科应届毕业生。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在我省领办、创办企业或与我省各类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可选择在工作地或实际居住地申请落户:
(1)近3年内获得各类省级以上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创新创业奖项的人才,获得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个人项目奖项(不含荣誉奖)及省级职业技能竞赛个人一等奖以上的人才;
(2)具有全日制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及以上技术职称、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可在工作地或实际居住地申请落户:
(1)在引进市县领办、创办科技型企业,对当地产业发展起到一定引领作用的创新创业人才;
(2)在引进市县同一用人单位工作满1年,且继续与该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符合引进市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紧缺急需、特殊才能的人才。
扩展资料
办理范围及条件
应届高校和职校毕业生或海外留学归国的本科以上毕业生
应提交的材料为《居民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海外留学生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与海口市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及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本人领办、创办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海南省定安县人民政府—海南省引进人才落户政策
海南省人民政府—海口实施人才落户新政 进一步放宽落户的学历、年龄等条件
2023海南人才落户最新政策如下: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可以落户海南:
1、户口在省外,年龄在 55 周岁以下的,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才可办理落户。
2、户口在省外,年龄在 55 周岁以下的,教育部“985 工程”、“211 工程”,“双一流”高校可办理落户。
3、户口在省外,年龄在 55 周岁以下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才可办理落户。
4、户口在省外,年龄在 55 周岁以下的,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可办理落户。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在海南领办、创办企业,或与海南各类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可选择在工作地或实际居住地申请落户:
第一种,40岁以下,全日制大专或者本科,需要与海口企业签订三年的劳动合同。并且,要有就业证明,或者担任公司的法人才能落户海南。
第二种,外国留学生政策,40岁,本科学历,并且也要与海南用人单位,就是海口的用人单位?
签署3年的劳务合同,并且提供就业证明。
第三种,40岁以下中级职称和职业技能证落户。拥有中级职称可以在中固人事网可查旬的,也要与海南用人单位签署3年的劳动合同。或者,你是公司的法人,并且提供就业证明。
第四种,使用职业技能证落户,必须提供同工种二级技能证,或者三级技能证。
办理流程如下:
一、申请人向落户地办证中心(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申请,如实填写《居民户口迁移审批表》。
二、办证中心(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户籍内勤民警受理、审核:在《居民户口迁移审批表》签署核查意见,呈报办证中心值班领导(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分管领导)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市局户政处审批。
三、市局户政处对办证中心(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上报的申请事项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在《居民户口迁移审批表》签署核查意见后,返回办证中心(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
四、对经市局户政处审批同意的申报材料,办证中心(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并签发《准予迁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