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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基金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条件)

yezi666 01-15 136
留学基金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条件)摘要: [db:Intro]...

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条件如下:

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条件是: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外语水平达到规定的要求;

3、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4、符合有关奖学金项目选拔简章的具体要求;

5、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应为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或在校学生,年龄满18周岁。

法律依据: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章程》第二条

基金委的宗旨是,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负责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和外国公民来华留学的组织、资助、管理等工作,以利于发展我国与各国教育、科技、文化交流和经贸合作,加强我国与世界各国人民之间的友谊与了解,促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世界和平事业。

国家公派留学注意事项

1、公派留学学生需要在出国前与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且缴纳出国留学的保证金,与此同时该协议书还需要公证,公证后的协议书才会正式生效;

2、公派留学,提前获得学位并且回国会被认为是提前完成留学计划如期回国,若留学生在留学期间改变国籍,意味着放弃国家公派留学身份。

需要看是否符合条件。

一、基本原则及重点资助领域

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重点领域、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为优先资助学科和专业领域。

二、选派类别和留学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

2.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3.联合培养本科生(攻读学士学位期间赴国外进行课程学习或实习等):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三、资助内容

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具体资助项目、标准在录取时确定。

四、申请人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2.我校正式工作人员或优秀在校学生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外语水平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要求;

4.身心健康

5.符合所申请奖学金项目的其他要求(详见《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指南》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范围暂不包括:①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②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③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④正在境外工作的人员;⑤正在境外学习的人员(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类别除外);⑥已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工作尚不满五年的人员,但以下项目的留学回国人员不受此限制:中德学者短期交流项目(DAAD/DFG)、中德博士生联合研究项目、日本电通博士研究项目、日本学术振兴会论文博士奖学金项目、中国-苏格兰博士生教育及科研合作伙伴关系项目(访问学者类别)、希腊互换奖学金项目(暑期研修生类别,留学期限1个月)、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提供国际旅费资助)、本科生赴国外学习/实习/交流项目(如印度Infosys实习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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