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华签证,有旅游、探亲、商务、国境、留学、商业演出、乘务、记者、外交官、官方、就业等几种签证。向所在国的中国大使馆申请。
(一)旅游签证(L字签证):发给前来中国旅游、探亲或因其他私人事务来华的外国公民。来华旅游的,原则上须提供有足够来华旅费的证明,必要时须提供离开中国后前往国家(地区)的机、车、船票。来华探亲的,必要时需提供有国内亲属的邀请信。
(二)访问签证(F字签证):发给应邀来中国访问、考察、讲学、经商、进行科技文化交流,以及短期进修、实习等活动不超过六个月的人员。申请人须提供中国邀请单位的邀请信或被授权单位的签证通知函电等。
(三)学习签证(X字签证):发给来中国留学、进修、实习6个月以上的外国公民。申请人须持有接受单位或者主管部门的证明,即《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申请表》(JW201表或JW202表)、《录取通知书》和《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
(四)工作签证(Z字签证):发给来中国任职或就业的人员及其随行家属,以及来华进行商业演出的外国公民。根据不同情况,申请人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就业许可证书由中国聘雇单位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部门申请办理),或常驻中国代表证书和被授权单位的签证通知函电,文化部或省级文化厅(局)批准函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外办签证通知等相关材料。
(五)过境签证(G字签证):发给经中国过境前往第三国的外国公民。申请人须持有前往国家(地区)的有效签证和联程客票。
(六)乘务签证(C字签证):发给执行乘务、航空、航运任务的国际列车乘务员,国际航空器机组人员及国际航行船舶的海员及其随行家属。申请人须按双方协议或中方规定提供有关证明。
(七)记者签证(J字签证):发给新闻从业人员的签证。其中,J-1签证发给来华常驻的外国记者;J-2字签证发给临时来中国采访的外国记者。申请人须持有中国主管部门的证明。
(八)定居签证(D字签证):发给来中国定居的外国公民。须持有定居身份确认表,该表应由申请人或其委托的在华亲属向申请定居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领取。
澳洲适合留学的城市是悉尼。
悉尼(Sydney),别名雪梨,位于澳大利亚的东南沿岸,隶属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是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的首府,大悉尼都会区面积约12368.193平方千米,悉尼市区面积约1687平方千米,下辖35个地方政府辖区。
大悉尼都会区由悉尼市区和33个郊区组成,人口约503万(截止2016年),主要语言为英语,主要人种为意大利人、希腊人、黎巴嫩人等,著名景点有维多利亚女王大厦、悉尼歌剧院、悉尼塔等。
1770年,英国海军上尉詹姆斯·库克发现了悉尼的植物学湾并传回欧洲。1796年,在麦觉理任新南威尔士州总督期间,悉尼有初步的发展。1830年代到40年代是悉尼的城市发展阶段。20世纪初,悉尼迅速发展,涌入了大量欧洲与亚洲的新移民,逐渐成为世界著名的国际大都市。
悉尼被誉为南半球的“纽约”,连续多年被联合国人居署评为全球最宜居的城市之一,并被GaWC评为2018年世界一线城市第七位。悉尼还是多项重要国际体育赛事的举办城市,曾举办过1938年英联邦运动会、2000年悉尼奥运会及2003年世界杯橄榄球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