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之窗答
1、凡获得国内、外博士学位,在外留学一年以上,年龄在45岁以下,回国后在教学、科研单位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均可在回国后两年内可申请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
2、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经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确认,直接登录网站:留学回国“科研启动费申请”频道,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随后将由本单位盖章的申请单位意见表,连同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起寄往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回国处。
3、除了教育部的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经费外,还有许多省市、部委为留学人员回国工作设立了专项资助。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留学人员短期回国工作讲学专项基金、人事部关于非教育系统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经费、人事部资助留学人员短期回国到非教育系统工作暂行办法、中国科学院留学经费择优支持回国工作基金、煤炭系统留学回国人员科技基金、上海市回国留学人员科研经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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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国内找到工作,则社保由单位负责。也可以自己办理社保,流程为:
灵活就业人员只缴纳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费。退休前以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缴费基数按照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70%、80%、90%、100%分为5个档次,由参保人员自主选择一档;由此核定的5档月缴费额分别为425.8元、496.6元、567.6元、638.6元、709.6元。(每年会根据公布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5%,缴费基数统一为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由此核定月缴费额为177.4元,加上大病统筹金9元,合计医疗保险月缴费额为186.4元。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待遇,不建立个人账户。
个人缴费流程
一、申报。
已参保个人持①《养老保险手册》
②《医疗保险手册》等资料,到个人缴费申报窗口申请缴费。
新参保人员持①《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登记表》
②《个人初次参保缴费通知单》
③《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基本信息情况表》,到缴费申报窗口申请缴费。
④新参保人员要带三张一寸近照。
二、核定征缴计划。缴费申报窗口审核材料①②③,作出个人征缴计划。
三、打印发票。缴费个人到发票打印窗口按本人姓名领取《社会保险费征收发票》。
三、交款。缴费个人持《社会保险费征收发票》到指定银行窗口交款,领取《现金交款单》或《进帐单》。
四、基金结算。参保个人交款后持《社会保险费征收发票》、《现金交款单》或《进帐单》到基金结算窗口盖。
五、基金记账。基金结算窗口将到位基金及时入帐。